映客平台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

为加强映客直播平台(简称“我们”或“平台”)内容管理,对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在直播中的营销行为进行规范,为直播间营销人员及互动参与用户提供一个绿色、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直播营销互动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章特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平台内已开通小黄车功能或具有直播营销行为的直播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


二、直播营销内容原则

1、不得涉及国家领导人、公检法军、国家机关、国徽国旗等形象或词语;
2、不得涉及社会负面事件、热点事件、敏感事件、红歌军歌、革命烈士等;
3、不得涉及邪教宗教、封建迷信、反动组织等相关元素;
4、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低俗色情、血腥恐怖相关元素;
5、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社会价值观相关元素,如出轨、家暴、炫富、歧视、引战、抽烟、脏话、整蛊、恶搞、虐待等;
6、不得出现涉及侵害未成年权益、侮辱诽谤等元素;
7、不得发布不实信息,如不实宣传、虚假中奖信息、所分享商品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等;
8、不得分享假冒、盗版商品,或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
9、不得发布垃圾广告;
10、不能出现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现的内容。


三、效力级别

直播营销人员开展直播营销活动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与所属平台签署的用户协议、直播营销相关协议、规范等约定外,还应当遵守本规则约定。如直播营销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本规则列明的违规行为对直播营销人员实施相应的处罚。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平台协议及平台发布的各项规则酌情处理


四、直播禁止售卖商品

根据现行规则内容要求:
禁止售卖医疗器械、烟草(含电子烟)、药品、保健品等管制类商品;
禁止售卖性保健品、性道具(即成人用品)等两性生活用品;
禁止售卖医美整形项目该商品需取得相关专卖许可;
禁止售卖酒、药酒等一般商品。


五、直播商品营销信息发布规则

1、标题及话术
此处标题包括但不限于“小黄车”购物车标题、第三方平台商品标题、直播间标题 和直播话术应以描述商品本身属性为目的,标题中各商品属性内容应客观真实,且与实际商品和商品详情页相关联;
(1)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绝无仅有”、“世界级”、“国家级产品”、“最先进”、“全网销售第一”、“独家”、“首个”、“全球首发”、“世界领先”、“史无前例”、“绝无仅有”、“全网首发”等夸大或误导性的极限词;
(2)禁止使用“你的通讯录好友”、“ta正在关注你”、“添加微信”、“添加QQ”、“私下沟通”及其他引导互动的内容进行商品宣传;
(3)禁止使用“点击领红包”、“点击参加抽奖”、“点击看美女”、“你的通讯录好友”、“ta正在关注你”、“530万人看过”等引导点击的内容;
(4)禁止使用“倒闭”、“滞销”、“亏本”、“清仓”、“挥泪大甩卖”等夸大促销性相关信息的词汇;
(5)禁止使用“特供”、“专供”、“老字号”、“无需国家质量免检”、“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等违禁权威性词语;
(6)禁止使用“最便宜”、“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工艺”、“最具”、“最大程度”等绝对话用语;
(7)禁止使用“绝对”、“大牌”、“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世界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8)严禁使用“抢疯啦”、“再不抢就没了”、“我发誓”、“秒杀啦”激发消费者抢购心里的词语;
(9)分享的商品信息应与直播过程中展示商品一致(包括品牌、款式等);
(10)其他法律法规、平台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

2、主图及封面
主图即购物车卡片所附商品图片
(1)图片需清晰展示商品主体,容易辨识(禁止大量文字等覆盖);
(2)商品图和详情中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如出现外部网站的logo、联系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
(3)图片不能过分暴露,应符合平台规范对内容的要求;
(4)禁止展示多张图片拼接而成的商品图片。

3、封面即直播间封面图片
(1)封面图片需清晰、美观,吸引用户;
1:1高清方图;
可放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商品图;
(2)封面图片不得涉及黄反,应符合平台及本规则对内容的要求。

4、商品信息
(1)直播营销人员在开播营销商品前,应当核实商家有相应的资质销售该商品,商品详情页本身不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情况。 (2)直播营销人员在开播营销商品前,应基于商品详情、商品价格等因素综合考量判断商品是否存在假冒侵权等情形,不得分享涉嫌假冒、盗版的商品信息;
(3)直播营销人员在开播营销商品前应当详细核对商品,不得营销三无商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的商品),不得营销资质等不合规的商品;
(4)直播营销人员在开播营销商品过程中,不得虚构商品来源背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背景、销售背景等)。


六、直播商品发布一般内容规则

1、禁止发布侵权内容
(一)不友善内容
(1)含有嘲讽、挑衅、羞辱、谩骂、歧视、威胁等不友善内容;
(2)干扰用户判断、敲诈勒索、发布仇恨⾔论以及恶意引战的行为;
(3)恶意煽动⽤户攻击、孤⽴或以其他手段不友善地对待其他用户的内容;
(4)因个人身份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归类⽽歧视、侮辱、攻击他⼈的行为;
(5)其他一切对平台的运营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二)其他侵权内容
(1)泄露他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网络账号密码、财产状况、网络踪迹或活动内容、社会关系、私生活镜头及其他不愿被公开的信息)或带有侵犯个⼈隐私性质的⾛光、偷拍等内容,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确有必要的除外;
(2)发布谣言、⽆事实依据的不实虚假内容;
(3)冒充官方、非本人实名认证开播,通过头像、⽤户名等个⼈信息暗示⾃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的内容;
(4)其他侵犯任何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2、禁止发布垃圾广告及其他不良信息
(一)在直播内容、个人主页、评论、私信中等发布垃圾广告或其他不当信息;
(二)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含⼴告销售意图的⽂字,如“可代购”、“找我购买”、“转卖”、“拼单”等;
(三)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包含非本平台技术接入的第三方平台链接、二维码,或出现电话号码、微信、二维码等联系方式信息的;
(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含⼴告销售意图的图片,如图⽚中含有个人或直播间营销者⼆维码、购买⽅式水印等;
(五)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包含欺骗性的恶意营销内容,如通过伪造经历、冒充他⼈等⽅式进行恶意营销;
(六)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宣传伪科学或违反科学常识,宣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内容。


七、直播营销人员行为规范

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在直播营销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的直播内容、封面及购物车商品主图不得出现穿着暴露或低俗的真人图片;
2、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推销商品时,不得对商品进行没有依据、不切实际的夸张及功效放大;
3、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在直播过程中不得涉及第三方负面信息,不得恶意比较贬损第三方及第三方商品;
4、商品信息如显示支持退换服务,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不得自行声明商品不退不换;
5、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传商品的各项信息及参数应与实际商品一致;
6、不得营销时未对商品形状、质量、参数等进行准确描述,仅以秒杀链接、专拍链接、邮费链接、价格链接等形式进行售卖的商品;
7、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品分享,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8、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发布的活动或商品信息,不得与实际信息(如: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规则、活动奖品、商品名称、商品描述、商品属性、商品价格等)不一致,进行不实、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借用热门话题、内容炒作、内容引导的方式,发布与实际商品或活动不相关的信息;
9、不得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如抢购价仅限今天);
10、如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
11、直播中如提及专利产品或专利防范的,应当同时说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八、引导非法交易行为

1、禁止涉及赌博、贷款、募捐等欺诈产品或服务的内容;
2、禁止涉及捕猎、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展示及销售管制器械、防身用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规物品的内容;
3、禁止涉及任何宣传、引导交易医美整形相关的内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医学手段、药物、仪器等改变人体外形、色泽或生理功能以达到增强美感目的的治疗;
4、禁止涉及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引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的内容;
5、禁止涉及引导用户至其他平台非法进行组织加盟、发展下线、收取会费等疑似传销性质的违规内容;
6、禁止涉及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商品(如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推荐股票/彩票:推荐购买指定的股票、博彩(包含彩票、六合彩、赌球、跑马)等高风险投资产品,吸引其他用户跟进购买;
(2)诱导投资:诱导他人参与投资的各类推广话术,包括但不限于P2P、区块链、各种网赚等;
(3)其他非法交易行为。


九、商品与直播内容无相关性

1、禁止出现直播画面无真人出镜,仅以录屏或挂播形式(如直播内容仅展示一张纸/白板/电脑屏幕/某实物等)进行商品分享;
2、禁止出现直播画面黑屏,仅循环播放录制音频/内容为有声小说、音乐、广播剧等形式进行商品分享;
3、其他无相关行为。


十、禁止无资质发布专业领域内容

1、未经平台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疾病治疗、用药指导、食疗养生等具有强专业性的健康领域内容;
2、其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要求,未依法取得特定资质并经平台核验的,进行特定行为的。

注:若用户通过本平台发布上述内容,应向平台申请资质认证,按照领域类型提交相应资质证明,审核通过后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发布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禁止项

1、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过程中不得出现引导用户直接去平台禁止的第三方网站浏览或交易的信息;
2、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平台及其关联的商标、商号,或以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或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
3、直播营销人员、直播间运营者在直播过程中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代言人;
4、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上传其他严重影响用户体验的内容;
5、直播营销人员禁止在直播间内销售危害未成年人安全及身心健康的商品。例如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未在产品上显著位置标明相关注意事项的产品。


十二、直播间环境要求:

1、严禁在敏感时期、敏感场景中、或出现反党反动的环境下进行直播;
2、严禁在私密环境下进行直播;
3、严禁在涉黄场所、涉赌场所进行直播。


十三、直播商品分享特殊行业内容规范

1、护肤美妆
直播营销人员发布含有美妆的商品直播内容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不得使用美化过度的图片或视频,包括但不限于口红试色、眼影盘试色等;
(2)所售美妆类产品品牌、功能、质地、产地等各类信息需与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中分享的购物车商品信息一致;
(3)不得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成分、效果或者性能过分虚假过大;
(4)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包括通过他人使用前后的效果表明该化妆品的功效;
(5)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是使用医疗术语;
(6)不得贬低同类商品内容;
(7)不得使用最新创作、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8)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传含有特殊用途功效,如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美白功效。

2、食品
食品类直播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普通食品类直播内容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所售食品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包装、规格、保质期、产地及加工地等需与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中分享的购物车商品信息一致;
(2)不得通过平台分享、展示过期及变质食品;
(3)不得在直播过程中表达该商品为“自家产”及相类似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口播、标题等);
除非该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可自行生产的类目,符合平台要求,同时向平台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证明相关商品确实由其生产的除外;
(4)禁止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平台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5)对于婴幼儿乳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
(6)不得利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直播中涉及介绍商品特定商品功能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7)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保健功能;
(8)普通食品不得宣传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分或者特殊营养成分。


十四、教育培训类

直播营销人员发布含有教育培训类商品直播内容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者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一次通关、100%包过等描述;
2、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3、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4、不得利用SKU低价引流。


十五、关于环境保护

1、直播间营销人员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2、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3、直播间营销人员从事营销活动,应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十六、法律责任及违规处罚

1、直播内容审核
平台方有权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直播内容进行全程审核
(1)对于已经发布的直播内容,平台方审核后发现不符合本规则的,有权立即终止直播及/或下架违规商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关闭商品上架相关功能、封禁账号等,并要求直播营销运营者整改直播内容直至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2)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无论是否经过平台方的审核,直播内容违法或侵犯第三方权利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直播营销人员全部承担。

2、平台违规处罚
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运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违法或违反本规则的直播及相关内容,平台有权依据其判断并对违规内容及账号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注:
(1)平台尊重并保护第三方所有合法权益,用户应保证在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所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如因用户个人行为致使平台及第三方遭受损失,针对第三方的所有权利要求及法律责任,用户应当独立承担。平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用户应当全额赔偿;
(2)因用户发生违反本规则或其他相关平台协议、规范的行为,平台有权对用户进行处理。直播营销相关功能关闭、用户登录平台的相关账户被关闭/注销,导致用户无法登陆本平台使用相关服务的,不构成本平台的违约。



映客平台直播营销管理机制

     映客直播(简称“我们”或“平台”)为营造良好的直播营销环境,引导平台内商家的直播营销行为更加规范,促进网络直播营销业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属于映客《用户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的组成部分。

一、用户注册

(一)我们将会收集用户的信息
1. 我们仅会出于本规则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用户(亦称为“您”)的个人信息:
(1)保障产品服务能够正常运行;
(2)保障产品服务、用户使用的安全;
(3)实现个性化产品功能或服务需求;
(4)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广告、资讯、活动等;
(5)评估、改善广告投放和其他促销及推广活动的效果;
(6)管理软件,例如软件认证、软件升级等;
(7)遵循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

2. 当我们要将个人信息用于本规则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当我们要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二)账号注册
1. 当您通过移动手机号码注册产品账号时,为完成注册,您需提供完整的、可接收短信或电话的手机号码,我们将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或语音验证码的方式确认您的身份是否有效。通过验证且您阅读并同意《映客隐私政策》及《映客服务协议》后,将完成账号注册。
2. 当您通过第三方账号(例如微信、QQ等)登录产品,您需要授权我们获取您登录所使用的第三方账号的公开信息(例如头像、昵称、性别及您授权的其他信息),并将该账号与您的产品账号进行绑定。如果您不同意授权或拒绝我们获取上述信息,您将无法通过第三方账号登录产品,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产品的其他功能。
3. 完成产品账号注册后,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完善您的头像、昵称、密码、性别、星座、家乡、行业、经常出没的地方、个人简介、个人喜好等网络身份识别信息。如果您完善以上额外信息,将有助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但如果您不提供上述信息,将不会影响使用产品的基本功能。
4. 基于我们与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的合作,当您使用“一键登录”功能时,经过您的明示同意,运营商会将您的手机号码发送给我们,便于我们为您提供快捷的登录服务。手机号码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如果拒绝提供将无法使用“一键登录”方式注册登录产品,但不影响您通过其他方式注册登录,也不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店铺开通
1. “小黄车”店铺开通可将您的产品账号给到映客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由我们的工作人员审核您的个人信息后操作开通。
2. 当您拥有“小黄车”功能时,可通过超链、有赞系统后台添加第三方电商平台(超链、有赞、淘宝)的商品。
3. 完成超链、有赞店铺入驻流程后,您的产品账号将与您的(超链、有赞)店铺账号绑定,同时会为您开通商品添加功能,您可在(超链、有赞)系统后台中申请添加商品至您的“小黄车”当中。
4. 在本平台内开通“小黄车”的用户,均可登陆超链或有赞系统后台,进行店铺的商品管理和数据查看。
5. 自“小黄车”功能开通日起30天内,如您一直未使用过该功能,则系统后台自动关闭。
6. 您可通过客服或相关运营人员,联系到我们负责对接“小黄车”的工作人员。


二、信息安全管理

1.本规则提供的如下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仅适用于我们的产品。一旦您离开我们的产品,浏览或使用其他网站、服务及内容资源,我们即没有能力及义务保护您在我们的产品之外的软件、网站提交的任何个人信息,无论您登录、浏览或使用上述软件、网站是否基于我们的产品的链接或引导。
2.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尽量降低您的信息被泄露、毁损、误用、非授权访问、非授权披露和更改的风险。
3.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
(1)在您的设备与“产品服务”之间交换数据(如银行信息)时受SSL加密保护;
(2)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3)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
(4)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
(5)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6)我们认为其他的合理可行的保护措施。

4. 我们已经通过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测评和备案。
5. 我们会使用不低于行业同行的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合理可行的手段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使用安全保护机制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
6.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
7.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即时通讯及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并未加密,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此类方式发送个人信息。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产品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您在使用产品时,我们会通过您的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您的身份。一旦您泄漏了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您发现产品登录名及/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8. 我们将不定期更新并公开安全风险、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等报告的有关内容。
9.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营销行为规范

(一)营销行为活动
1. 直播营销行为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诚实信用、信息真实、公平竞争原则,活动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2.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损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以及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
(5)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9)其他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二)商家行为规范
1. 商家入驻平台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主体身份、联系方式、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信息若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告知平台进行审核。
2. 商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合法,符合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则规定,不得销售、提供违法违禁商品、服务,不得侵害平台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 商家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使用性能、宣称采用标准、允诺等,不存在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风险。
4. 商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合法,符合营销行为规范规定,不得销售、提供违法违禁商品、服务,不得侵害平台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 本平台禁止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商品。
(三)违禁营销内容
1. 商家在直播间内所发布的内容除需遵守行销行为规范,同时还需遵守以下要求:
(1)禁止对商品进行虚假夸大描述、超范围宣传、虚构商品来源背景、发布不实信息以及实施其他虚假宣传行为;
(2)禁止在未明确说明或展示专利号、专利种类以及相应资质或授权证明时,宣传涉及专利、特许经营及其他特定的需要资质证明的信息;
(3)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夸大或误导性的极限词进行商品宣传;
(4)禁止使用“你的通讯录好友”、“ta正在关注你”及其他引导互动的内容进行商品宣传;
(5)禁止通过恶意比较、贬损第三方或第三方商品等方式实施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侵犯商誉的行为;
(6)禁止以任何方式引导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绕过平台管控进行交易以及其他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风险的交易行为;
(7)禁止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广,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8)禁止涉及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等,包括但不限于推荐股票/彩票、博彩以及其他非法或存在争议的内容;
(9)禁止利用团队冲突、家庭矛盾、卖惨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剧情表演炒作,影响平台秩序;
(10)禁止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11)其他法律法规、平台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
(四)其他行为
1. 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手段、渠道获取虚假流量(包括但不限于刷单、购买粉丝等)或存在获取不正当利益、私下交易,扰乱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等违反平台相关规则的行为。
2. 禁止诱导欺骗消费者对直播内容进行点赞、分享或对帐号进行关注。
3. 禁止滥用产品功能进行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批量发布重复/无意义的低质内容。
4. 禁止以录屏或挂播形式进行商品分享,如:直播无真人出镜、黑屏、循环播放音视频以及发布上传其他无实质意义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作弊行为。
5. 禁止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准入申请、活动申请、违规申诉等环节向平台提供不真实的资质、证明材料等。


四、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1.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平台及相关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监护人的同意。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如果我们识别出您是儿童用户的,我们将通知您的监护人并要求您的监护人同意儿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对于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监护人同意或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储存、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如果有事实证明儿童并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注册使用了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我们会与相关监护人协商,并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3. 若您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关注您监护的儿童是否是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使用我们的服务,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客服或者邮箱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

1. 商家发布的产品、服务信息,应当真实、科学、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及产品、服务标准的,应当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相一致,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2. 商家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自身作出的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
3. 即商家的商品、服务或交易方式出现大量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或有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趋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商家多次失联;
(2)大量资金异常转移 (3)大量订单未按约定提供服务;
(4)商家交付的商品存在大量劣质、货不对板的情形;
(5)交易中存在诱导交易对方违背正常平台交易流程操作行为的;
(6)品退率、投诉率、差评率、体验分指标异常;
(7)商家相关行为已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负面舆情;
(8)关联主体发生过危及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9)其他可能危及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六、个人信息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您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以使您有能力保障您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一)访问、删除、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您有权行使数据访问权。当您发现我们处理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或者您有其他修改、补充需求时,您也有权要求我们予以更正。如您希望访问或修改您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中的账号信息,您可以通过客服联系我们进行操作。
(二)删除您的信息
1. 您可以通过“查询、更正和补充您的信息”中列明的方式删除您的部分信息。
2.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主动注销账号;
(5) 如果我们永久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3. 当您或我们协助您删除相关信息后,因为适用的法律和安全技术,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安全地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将其与任何进一步处理隔离,直到备份可以清除或实现匿名。
特别提示您注意,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号码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自主修改注册时提交的某些初始注册信息。如您确有需要修改该类注册信息,请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三)改变或撤回授权范围
特定的业务功能和服务将需要您的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功能和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七、注销账号

您有权随时注销您在我们产品或服务中注册的账号。为保障账号及财产安全,您需要通过客户服务或相关运营人员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您的账号注销要求。为确保是用户申请注销账号,我们将收集和验证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尽量最大努力保护用户的权益。我们将在与您核实相关信息后对您的请求作出响应。您知悉并理解,注销账号的行为是不可逆的行为,当您注销账号后,我们将删除有关您的相关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

1. 您应当对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您使用本服务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統或第三方工具对本服务的征程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
(2)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包含病毒、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映客平台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制造虚假身份以误导、欺骗他人;
(3)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例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4)修改或伪造软件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刪減、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5)在我们的书面明确授权前提下,出售、出租、出借、散步、转移或转授权软件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软件和服务或软件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以上使用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
(6)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本服务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映客上进行的任何活动。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映客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7)未经我们的同意,以任何方式使用映客的URL地址、技术接口等;
(8)通过自行煽动他人重复点击/访问、通过不正当手段变相鼓励用户点击/访问、通过程序软件、作弊软件自动增加访问量等行为方式制造虚假展示量、点击量等情形;
(9)发布根据“我的店铺”规则不得发布的商品信息或利用各种违法违规、违约、不正当手段发布违法信息、虚假信息,从事业务作弊、展示曝光作弊、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信息展示量、虚假构造有效展示,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本服务的正常运营行为。